購房者最關心的問題是“交通”、“戶型”、“朝向”和“通風”。如今消費者越來越注重生活品質,像“園林景觀”這類總被忽視的項目,正開始受到日漸成熟的購房者的重視。
然而,居住區里到底怎樣的園林景觀才算得上好?首先要提的一個觀點是:房價高不一定景觀好?,F在,房產商常以“十萬平米水景園林”、“歐式經典園林景觀”、“純粹景觀住宅”這些讓人眼花繚亂的詞匯迷惑購房者的眼睛。也有不少人認為,開發商在景觀建設上花的錢越多,園林景觀就越高檔。但事實并非如此,這時不但房價往往因成本提高而更居高難下,景觀本身也更易華而不實、中看不中用。
如果能將心態從一個個概念中“超脫”出來,你會發現園林景觀布置其實和室內裝修非常相似——簡潔、實用而又別具特色的設計,才是好的設計;如果一味追求形式美,必定會損失一些舒適性與功能性。因為普通購房者不能干預開發商的景觀建設,所以在選購房產的過程中,不妨從如下兩個方面考查其周邊園林景觀的品質。
一是景觀面積應按比例合理分布。在這里較為實用的規則是:居住區的景觀面積,應不小于居住區總面積的30%;在景觀面積中,綠化用地的面積不應小于70%;同時在居住區的規劃布局方案中,居住區、小區、組團三級園林景觀最好能夠齊備。
其中,居住區公園服務于整片居住區,面積不小于100平方米,距離最遠的住宅不應超過1000米;公園可獨立封閉,有多種活動場地和一部分景觀建筑小品,設有良好的夜景照明。居住小區中心綠地一般在小區內部比較居中的位置,面積應大于40平方米,服務半徑不超過500米;作為開發商一般最費盡心思建設的景觀,這里不但應有主題特色,而且要方便居民日常休息娛樂,并有一定的功能劃分。居住建筑組團綠地通常結合建筑形式靈活布置,面積應不小于4平方米,與住宅距離不超過250米,達到“家家開窗能見綠”的效果,尤其應該方便老人與兒童的就近活動。
二是各種景觀應合理分布,盡量突出人性化。對于活動廣場來說,人性化的設計應具備無障礙、可休息、能遮蔭、有照明等條件。廣場綠地中如有人造水景,則面積不宜過大;綠地植物的配植也要有矩可循,品種一般不少于40種,道路、廣場、停車場邊緣通常要栽植大喬木,以確保遮蔭效果,等等。
在設計中,應將兒童活動場地按照使用者的年齡分級:第一級是最小型的,供3—6歲學齡前兒童使用,應設小沙坑,有遮蔭,并有椅子供家長坐;第二級設在組團綠地中,供學齡兒童使用,應有活動場地及小型單杠、秋千等器械;第三級是小區級的,應有大型游戲設備及小型體育場地,供青少年使用。
此外,選擇樓層在三層以下的居民,應該考慮更多問題。因為離建筑5米之內的大喬木,會影響室內采光;位置不合理的高桿燈,會影響夜晚的正常休息;離樓過近的道路、廣場等人們聚集、散步的場地,還會破壞居室內的私密性。
總之,在令人眼花繚亂的廣告詞面前,購房者一定要把牢自己的原則。須知:舒適,才是最優秀的品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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